| 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2716/2025-15349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11 月 06 日 |
| 标 题: | 菏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11 月 06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菏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政策解读 |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2716/2025-15349
- 分 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 题:菏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2025 年 11 月 06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11 月 06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政策解读
菏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政策解读
一、城镇供水的分类
城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一)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二)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托育机构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三)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洗浴桑拿、游泳池、足浴用水等。
二、价格调整坚持的原则和方法
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三、本次价格改革的背景
(一)居民生活用水成本价格倒挂矛盾突出。现行菏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政策为2016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2020年、2022年分别进行了延期,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因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菏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一直未进行调整,近10年来,为保证供水质量和安全,菏泽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持续投入,成本逐年增加,根据《关于菏泽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的报告》,菏泽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核定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2.3197元/立方米,同2016年定价时成本监审(2013-2014年度)核定的加权平均成本1.8113元/立方米相比,成本增加0.5084元/立方米。按供水企业2021-2023年平均核定居民供水量3404.25万立方米计算,企业因价格政策调整不到位年均亏损1749.78万元,如企业持续亏损,长期投入不足,将影响企业发展及城区供水质量安全。
(二)政策要求。《山东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鲁发改价格〔2021〕1089号)规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设置应当不少于三级,级差按不低于1:2:4 的比例安排。《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要求,2025年年底前,基本水价按不低于 1:2:4 比例核定。当前菏泽城区阶梯水价级差为1:1.5:3,不符合上级政策要求,为此,我市拟按省最低1:2:4的要求,同居民用水价格一并调整。
四、本次供水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供水价格。本次城区居民供水价格调整拟分两步实施。自2026年1月1日起,基本水价上调0.26元/立方米;自2027年1月1日起,再上调0.18元/立方米。两次合计上调0.44元/立方米。
(二)调整供水水价结构。对供水企业直供的二次加压小区,同步调整水价结构。即2026年基本水价上调0.26元/立方米,二次加压费下调0.26元/立方米;2027年基本水价再上调0.18元/立方米,二次加压费下调0.18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保持3.9元/立方米不变。
(三)调整阶梯水量。阶梯水量设置三级保持不变,第一级水量由每户每年125立方米及以下,调整为每户每年144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125立方米以上206立方米(含)以下,调整为每户每年144立方米以上240立方米(含)以下;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四)调整阶梯基本水价级差。各阶梯基本水价级差由原来的1∶1.5∶3调整为1∶2∶4。
(五)执行合表户的居民户和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户在原基础上同步调整基本水价。
五、本次供水价格改革哪些政策不做调整
(一)阶梯分级不作调整。阶梯水量设置保持三级不变。
(二)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优惠政策不做调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托育机构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六、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用水价格有哪些优惠政策
菏泽城区范围内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户籍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在第一阶梯水量范围内基本水价此次不做调整,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七、多人口家庭如何申请增加水量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用户,变更供水基数需凭户口簿或有效证明到自来水公司办理,经核准后,自次月起执行。
八、供水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一)对由供水企业直供不需要二次加压供水居民用水户的影响。按现户均月用水量10.4立方米(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为125立方米)计算,每立方米上调0.44元后,每户月均增加水费支出约4.57元,其中,2026年每户月均增加水费支出约2.7元,2027年较2026年再增加约1.87元。每户年均增加水费支出约54.8元,占2024年度菏泽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56元)的0.15%,占2024年度牡丹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25元)的0.13%,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二)对市供水企业直供需二次加压供水居民用水户的影响。仅对供水结构进行调整,总体水价保持3.9元/立方米不变,不增加居民支出。
(三)对执行合表户价格的居民影响。同步调整供水价格,按户均月用水量10.4立方米(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为125立方米)计算,每户月均增加水费支出约4.57元,2026年每户月均增加水费支出约2.7元,2027年较2026年再增加约1.87元。居民供水价格分步调整到位后,年均增加约54.8元,占2024年度菏泽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56元)的0.15%,占2024年度牡丹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25元)的0.13%,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四)“一户一表”改造、移交供水企业前后,价格改革对居民用户影响。暂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需二次加压供水的合表户居民,新的价格改革政策执行后,享受不到二次加压结构调整带来的二次加压费下调的政策红利,除同步按合表户价格进行政策调整外,还要分摊小区内合理的水损及供水设施的维护维修费。而移交给供水企业的,则按3.9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不用分摊小区内的水损及供水设施的维护维修费,比调查的转供单位收取的现行简单平均价格4.35元/立方米,低0.45元/立方米。暂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不需二次加压供水的合表户居民,除按新的价格改革政策进行同步调整外,还要分摊小区内合理的水损及供水设施的维护维修费,改造后执行3.49元/立方米,比调查的转供单位收取的现行简单平均价格3.82元/立方米,还低0.33元/立方米。
九、本次菏泽城区居民供水价格调整为什么没有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进行调整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我市近10年未对成本价格矛盾进行疏导,成本价格倒挂矛盾突出,一次调整到位与当前我市经济环境、居民承受能力不符。二是根据《关于菏泽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的报告》,企业因价格政策调整不到位年均亏损1749.78万元,价格政策改革后,可降低企业部分亏损,剩余成本未调整到位部分,由政府补助或企业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内部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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