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2716/2025-15347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11 月 06 日 |
| 标 题: |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二)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11 月 06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二) |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2716/2025-15347
- 分 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 题: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二)
- 成文日期:2025 年 11 月 06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11 月 06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二)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菏泽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9点,会期半天。
地点: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江路办公区(长江路与府南街交叉口东北角)六楼会议室
二、 听证会听证人
赵桂明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刘超云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王照科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赵德仓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参加人
1.个人报名按抽签顺序产生的代表
祝保安 烟草行业
杜美红 服务行业
任雪原 交通行业
刘 麟 服务行业
田卫娜 制造行业
张淑静 基层工作人员
张鹏达 餐饮行业
田素英 退休人员
王志浩 建筑行业
韩英杰 退休人员(递补代表)
赵 兰 医院职工(递补代表)
2.部门推荐代表
仝瑞春 教育工作(教育部门推荐)
聂亚丽 养老服务(民政部门推荐)
王海迎 生产加工(消协推荐)
葛康涛 自由职业(消协推荐)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
赵文东 市人大代表
姚慧娟 市政协委员
(三)专家学者参加人
李存发 专家
高 涛 学者
(四)法律界代表参加人
李 强 律师
(五)政府部门参加人
李 琳 政府部门
王忆纹 政府部门
王 念 政府部门
耿廷柱 政府部门
袁 睿 政府部门
朱 青 政府部门
(六)经营单位参加人
赵晓彤 经营者
赵永安 经营者
四、听证会旁听人(按笔画顺序)
于艳梅 自由职业
吕洪涛 自由职业
刘 勐 县区代表
张新建 县区代表
尚凤娜 县区代表
五、听证会记者(按笔画顺序)
马璐璐 齐鲁晚报
史乙惠 菏泽市广播电视台
仝志华 菏泽日报社
姜璐璐 菏泽日报社
六、定价方案
(一)成本监审情况
菏泽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水企业”)2021-2023年度准许核定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2.3197元/立方米,同2016年定价时成本监审(2013-2014年度)核定的加权平均成本1.8113元/立方米相比,成本增加0.5084元/立方米。
(二)阶梯水价政策
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执行阶梯水价。
1.各阶梯水量。阶梯设置三级。第一级水量每户每年144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144立方米以上240立方米(含)以下,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2.各阶梯价格。各阶梯基本水价按 1:2:4 比例核定。一是实行“一户一表”不需二次加压的居民用户。自2026年1月1日起,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为1.9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基本水价为3.9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基本水价为7.84元/立方米。自2027年1月1日起,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为2.1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基本水价为4.2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基本水价为8.56元/立方米。二是实行“一户一表”需要二次加压的居民用户。基本水价同步上调,二次加压费同额下调,终端用水价格保持不变。即,自2026年1月1日起,二次加压费调整为每立方米0.59元;自2027年1月1日起,二次加压费调整为每立方米0.41元。各阶梯基本水价按比例同步调整。
3.计价周期。考虑季节性用水差异,以年度作为计量周期。实行阶梯水价后,当累计水量达到年度阶梯水量分级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4.多人口家庭政策。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原则上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对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用户,通过适当增加用水基数解决。第一级水量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3立方米水量,第二级水量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5立方米水量。
(三)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政策。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级阶梯基本水价0.15元/立方米确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基本水价按2.11元/立方米执行;自2027年1月1日起,基本水价按2.29元/立方米执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托育机构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城郊农村居民用水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的,水价标准暂按合表用户执行。
(四)综合水价。综合水价由基本水价、二次加压费用、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构成。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具体标准按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五)配套措施
1.低收入家庭保障政策。菏泽城区范围内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户籍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在第一阶梯水量范围内基本水价不做调整,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2.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小区。终端用水户除按合表户用水终端价格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外,还应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公平分摊小区内的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漏损等费用,转供水单位要建立分摊费用台账,定期向终端用水户公示费用信息。公共部分、公共设施等用水应当单独计量,相应水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通过收取的物业费解决。
3.本通知明确的供水终端价格均为到户价格,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政府明确的供水价格中加收其他费用。
4.供水企业要积极提升供水服务质量,配合供水主管部门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尽快实现装表到户、计量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要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和企业门户网站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咨询和监督。
(六)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市级其他居民用水价格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我委工作和本次听证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对菏泽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邮 箱:fgwjgk@hz.shandong.cn
联 系 人: 刘超云 赵德仓
联系电话:0530-5899583 0530-589951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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