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2716/2025-15309 | 分 类: | 项目审批 |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9 月 15 日 |
| 标 题: |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鄄城县水务局鄄城县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9 月 15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鄄城县水务局鄄城县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2716/2025-15309
- 分 类:项目审批
- 发布机构: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 题: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鄄城县水务局鄄城县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成文日期:2025 年 09 月 15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9 月 15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鄄城县水务局鄄城县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鄄城县水务局鄄城县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鄄城县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鄄城县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鄄城县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
二、项目地点:鄄城县县域内。
三、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46条河道,总长度473.89k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扩挖、河岸边坡护砌、新建防汛道路、建设闸桥、改善水生态、完善水文设施及新建数字孪生工程等。建设周期约4年。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0000万元。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解决。
五、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环保材料等措施进行实施。
(二)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招标投标工作。
(三)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项目予以批复或者同意变更批复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附件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单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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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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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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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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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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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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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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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按上述核准意见进行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正、公平。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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