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2716/2025-15181 | 分 类: | 发改工作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1 月 26 日 |
标 题: | 关于菏泽市主城区水系连通调蓄排涝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1 月 27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关于菏泽市主城区水系连通调蓄排涝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2716/2025-15181
- 分 类:发改工作
- 发布机构: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 题:关于菏泽市主城区水系连通调蓄排涝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成文日期:2025 年 01 月 26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1 月 27 日
- 内容概述:关于菏泽市主城区水系连通调蓄排涝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菏泽市主城区水系连通调蓄排涝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菏泽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菏泽市主城区水系连通调蓄排涝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建设菏泽市主城区水系连通调蓄排涝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菏泽市牡丹区、鲁西新区,不新增任何用地。
三、规模及内容:河道开挖1.2公里,河道清淤1.2公里,河道驳岸砌筑2.4公里,新建排水渠道1.5公里,渠道断面6×3米,新建dn1200~dn1500雨水管网10.2公里,新建贯流泵站2座。建设工期约18个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为17398.3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和菏泽水务集团统筹解决。
五、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项目予以批复或者同意变更批复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单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建筑工程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安装工程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
其他 |
|
|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按上述核准意见进行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正、公平。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